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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4人公告(报名时间11月14日-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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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编外派遣人员的公告


    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派遣至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成都仲裁委员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于1997年依法组建的成都地区唯一的商事合同纠纷仲裁机构,致力于公正高效地化解各类商事争议。近三年来,年均受案数超过千件,年均受案标的额超过40亿元。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建设施工、商品买卖、股权转让、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渐形成了一套创新求实的仲裁理念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打造了一支精英云集的仲裁员队伍和专业高效的秘书团队,拥有了一个先进完善的办公硬件环境,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仲裁机构之一。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其常设办事机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位描述
    招聘岗位:仲裁秘书
    招聘人数:4人
    职位描述:协助仲裁庭办理仲裁案件,负责接收、审核立案材料;推动、管理仲裁案件程序;组织、参与疑难案件研讨;为庭审活动提供秘书服务。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接受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须为法学);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者优先,有金融、国际贸易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者优先。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有意且符合条件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发至以下邮箱liaoying@cdac.org.cn,并以“应聘+姓名”命名。同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下午17:00。
    3、报名人员对登记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未按上述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5、11月29日-30日,报名人员在成都人才网首页(www.rc114.com)上查询和打印准考证(以身份证号登录后打印,技术支持电话:028-62811176)。
    6、若不能打印准考证,则表示初审未通过,初审通过与否不再另行通知。对于资格初审有疑问者,请于11月29日电话咨询。
    (二)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以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技能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包括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暂定于12月2日,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成都仲裁委员会将在官网(www.cdac.org.cn)上公布或短信通知。
    4、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应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考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看打测试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且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资格复审,有资格不符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2、复审资料为个人简历纸质版、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成绩等相关证明。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届时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或短信通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或短信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听打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加分。
    加分项目:
    1、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2分;
    2、同时有法学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者:2分;
    3、本科为法学,研究生阶段为金融或国际贸易专业者:2分;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者:1分。
    (注:加分项目不累计,以其中较高一项加分计)
     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时间、地点届时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或短信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入职
    1、拟聘人员正式报到后的一个月内与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薪酬含基本工资、服务年限津贴、月奖和年终奖。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28-86675593  18980065137       联系人:廖老师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  《应聘人员登记表》 

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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