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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障重点工作需要,我校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蜀光网”[www.scge.gov.cn]等网站、媒体上公开发布)。
一、考调对象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调8名综合文稿岗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实绩突出;
3.综合素质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乡科级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科员以下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5.需具有2年(含试用期时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6.近3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3月2日,报考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或我校院官网“蜀光网”(www.scge.gov.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
此次公开考调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资格初审工作由我校院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拟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5:1(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开考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3月中旬前,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此次公开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缺考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
我校院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拟考调名额的3倍,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由本人现场提交资格复审需要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三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
⑤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⑦近3年(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各类获奖证书,起草或参与起草的重要文稿资料等。
3.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院组织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进入递补体检人员仍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顶岗试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安排到岗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和胜任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七)公示及调入
1.公示
综合分析应试者顶岗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蜀光网”对本次公开考调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报送。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因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公开考调将电话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为保证公开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监督电话:028—87351100。
(四)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7351143(传真)。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