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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0人公告

2017-12-2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规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统一计算至2017年12月2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在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http://www.cdrerc.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邮箱:cdbdcdjzx@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应随邮件提交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荐书、个人简历(联系电话)、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书及证明自己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清晰扫描版并打包压缩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联系人:张老师、伍老师,联系电话:028-62370778、028-61995275。
(三)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登记中心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不动产登记岗位按1:5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人员,公文写作岗位按1:10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人员。并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月6日上午9:30-12:00。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1)不动产登记岗位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30分),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包括《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共计40分),总分100分。
   (2)公文写作岗位笔试科目: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月7日上午9:30-11:30,其他情况详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不动产登记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公文写作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少的岗位,可放宽至1∶2。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登记中心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并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其中,不动产登记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公文写作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缺额由登记中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递补人员。
(六)面试
1.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登记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最终考试成绩,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最终考试成绩出现并列,面试分高者进入。
2.体检相关事项。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登记中心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八)公示
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http://www.cdre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最终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登记中心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编外聘用方式予以聘用,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2370778、028-61995275
监督电话:028-62370780。
 
 
附件:1.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表
      2.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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