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开展“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人民政府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高端人才16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内江域外高端人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突出贡献专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受学历、学位限制),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对象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市地级学科带头人及拔尖人才(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8、其他特殊急需高端人才。
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一是协商引进。凡符合条件的上述第1至4类和第8类引进对象可与用人单位面谈,达成协议后按相关程序经批准后引进。二是考核选聘。凡符合条件的上述第5至7类引进对象,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考核选聘方式引进。
(二)考核选聘方式和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7年12月28日到成都(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01室)或者于2017年12月29日到重庆(重庆大学沙坪坝A区主教学楼328室)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现场考核通知单为准。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5日18时止。网上预报名者请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简章的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并须在内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预报名网址为: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2、资格审查
对所有应聘人员现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填写或打印好的《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考核遴选
由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委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通知为准。考核结束后,由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进行遴选,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守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出具政审材料,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1)丧失基本政治条件的;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经济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规定时间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比选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根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经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给予工作经费和专项补助
1、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两院院士,可由市、县(市、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2、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5个月以上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由市、县(市、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2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3、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可由市、县(市、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支付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
4、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的其他市市级学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
5、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6、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7、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8、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大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以促进我市高科技创新和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其中: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在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其工作经费由市级政府、企业税收受益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各按三分之一比例给予兑现,其他待遇由企业自行协商;其他高端人才在创新型、高新技术等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由企业税收受益政府给予每名引进人才3-5万元的补助。
凡在我市工作的引进人才工作经费及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年终考核合格后,由市、县(市、区)财政分级拨付。
(二)提供住房便利
凡在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的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性住房;若提供周转性住房有困难的,对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600元的租金补贴,对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相关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城区购买住房的,按引进人才购房现行优惠政策执行。引进人才享受优惠政策购房后,不再享受住房租金补贴。
(三)工资待遇
1、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确定工资时,按下列标准执行:
⑴博士研究生执行管理六级岗位的工资待遇;
⑵硕士研究生执行管理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
⑶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工资待遇;
⑷管理期满,引进人才仍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保留已享受的工资待遇。
2、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自行协商确定。
(四)年度奖励。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在管理期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该年度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再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的奖励;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者, 第三年度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再给予两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的奖励。引进人才的年度考核纳入本单位全体职工一并进行并确定考核等次,其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比例。
(五)适时提拔重用。引进人才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纳入“内江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
(六)考核入编。在我市公有或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
(七)解决后顾之忧。引进人才到市属单位工作的,其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市市属同类性质单位;引进人才到县(市、区)属单位工作的,其配偶可随调随迁县(市、区)属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内优先择校,并免收除规定学杂费以外的各类费用;其成年子女的就业,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政策范围内优先推荐。
(八)职称评定与聘用优先权。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定与聘用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引进人才。首次晋聘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九)鼓励自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大力支持引进人才参加与业务相关的各类继续教育,提高素质。
(十)其他
1、成果转化。政府为引进人才提供技术、专利入股,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服务,分配比例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引进人才可享受在我市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各项发明、专利的应有权利份额。
2、单位福利。用人单位可以与引进人才达成与现有国家政策不冲突的其他福利待遇协议。
3、特别支持。引进人才(包括在内江服务1年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优先纳入我市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的选拔范围,纳入国家和省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市级各类人才的选拔范围,在市外取得的成果也可作为参评依据。各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引进人员出版学术著作,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其出国培训、考察、交流等享受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的同等待遇。
4、引进人才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我市出台的其他激励性且不相冲突的待遇(如科研、重点项目、技术创新等的经费支持等)。
五、考核管理
(一)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受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人员管理办法》,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标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进行考核管理。
(三)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并按本市市、县(市、区)同级同类人员进行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党政机关。若引进人才在内江工作不足5年的,引进人才须支付一次性违约金,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约定。
六、严格纪律
为切实提高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2-2030280、2026072。联系人:彭丽、李霞。
附件:1. 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 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岗 位设置表
2. 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 2017年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报名 登记表
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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