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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地铁一线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11月1号-11月6号报名)

2017-10-26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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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成都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地铁一线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地铁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地铁区域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成都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警务辅助人员,男性2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年满18周岁,限男性,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99年10月 27日以前,至1977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8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计算方法: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警务辅助人员20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
    1.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直系亲属、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直系亲属,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或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特殊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考察、公示、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轨道公交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者亲自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1月1日(星期三)—11月6日(星期一)9:00—16:30,为期6天。报名人数如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成都市轨道公交分局东客站西广场办公点(成都市东客站西广场,可乘坐地铁2号线、2路、4路、40路、47路、71路、91路、101路公交车至成都市东客站西广场)。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前下载并填写《轨道公交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现场持《轨道公交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及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需附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张;大专以下学历的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3)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政审
 现场报名过程中,将同时对报名者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查、政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入下一轮招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组织实施政审,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通过资格审核和政审的,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政审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心理测试和答卷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心理素质。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答卷测试环节。
    答卷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密法》、时事政治。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法律基础知识等。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面试候考室等待面试。面试结束后自行离场。
    (2)因故未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附加分值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曾有立功受奖情况的,根据立功受奖等次及授奖单位级别在总成绩后加1-3分。
    2.有写作、计算机应用、财会、水电维修、外语、文体、普通话主持讲解、大客(货)车驾驶技能及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或驾驶证,视等级及颁证单位级别可在总成绩后加1-3分。
    3.第1、第2加分项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任一项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 

    四、公示

    轨道公交分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在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www.gaj.chengdu.gov.cn上对拟招录人员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附件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六、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同时对拟招录人员在公安公众信息网www.gaj.chengd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因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培训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聘用,并授权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四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三)被聘用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 

    八、主要职能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能及相关规定
    1.被聘用人员认真落实《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各级相关辅警管理办法及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2.被聘用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900元。
    2.转正后工资:人均每月约2700元(含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实行岗位层级晋升和职务层级聘任机制,岗位层级和职务层级与薪酬挂钩。
    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5.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九、其他事项
    (一)复习参考资料:《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保密法》及近期时事政治。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028)86409348。
    http://www.gaj.chengdu.gov.cn/inqu_detail.asp?id=10905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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