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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兴文县招聘临时驻矿安监工作人员的公告(23名) 

2017-08-1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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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814快讯: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临时驻矿安监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力量,促进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乡镇临时驻矿安监员。现将招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开考比例

招聘乡镇临时驻矿安监员23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考范围:四川省户籍人员,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爱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并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现实表现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龄条件: 20至3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曾经在国有煤矿担任过安检员、矿山救护队员、副科长及以上职务,或在地方煤矿担任过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报考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矿业与安全管理、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矿山测量、矿山地质、矿山安全技术与监察、矿业工程、选矿工程、矿井运输与提升、选矿技术、选煤技术、选矿机电技术、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油气储运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地质矿产勘查、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油气藏分析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等专业的大专及以上人员。

(2)具备煤矿相关工作经历的退伍复员军人。

(3)符合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矿业与安全管理、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矿山测量、矿山地质等专业的中专学历人员,需从事煤矿井下工作不低于3周年。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办公室。

3、报名手续: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相片2张以及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填写《兴文县公开招聘临时驻矿安监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

4、报名费用:笔试费50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综合知识》主要测试乡镇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管理及政治理论、现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笔试科目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退伍军人中的党员或者在部队立过功者加2分,最多加4分。多次立功只加一次分。

4、聘用成绩计算方法

聘用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

五、体检

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安排。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安监局、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一)按照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之比等额确定的原则确定考核人员。考核由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二)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聘用成绩和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核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安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县人社局公告栏上公示 7 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所有聘用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

(三)聘用人员工资和补贴标准:基本工资1800元,相关津贴、补助和考核与同类临时驻矿安监员享受相同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乡镇临时驻矿安监员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政策和纪律,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县人社局公告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点击下载
 

 

咨询电话:县安监局:0831—8824626

县人社局:0831--8825713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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