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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201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1)

2015-12-1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达州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达市组通〔2011〕250号)、《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2〕268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报考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的:

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见习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2.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一)。

(4)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7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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