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2018年1月23日下午18:0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和区考试中心501办公室,0812—2902571)。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高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80元/人的面试考务费。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0812—2900790(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 0812—2910192、0812—2902571(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018年1月12日